当前位置: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 > 借阅规则

1、凡本校读者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借阅图书,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严格按照图书的借阅限额及借阅期限的规定执行,读者必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将图书带出图书馆,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3、图书借出手续由图书借阅室管理员或自助借书机办理,图书还回手续由总服务台管理员或自助还书机办理。

4、图书借阅数量和期限:

学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

教师:每人限借20册。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两次,续借期30天。

5、读者有义务在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有超期未归还图书将不再享有图书借阅权。如出现恶意拖欠的情况,视情节取消其进馆资格。

6、污损严重的和残缺的书刊一律不外借,读者在借阅时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污损、勾划、批注、残缺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破损章,以明确责任,否则还书时由借书人负责,并按《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办法》处理。

7、学生毕业离校或中途退学、教职工退休或调离学校时,必须还清所借书刊并办理相关手续。

(说明:本页面内相关资源和链接需在校园网IP范围内访问和使用)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邮编:130122 电话:0431-84551016 E-mail:ccufelib@ccufe.edu.cn
技术支持:猿狮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