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接受我校师生个人、社会各界人士及机关团体向图书馆捐赠的图书。图书到馆后,图书馆将依据本细则确定图书资料是否入藏及入藏数量、保存期限等,对于未入藏的图书资料图书馆有权酌情处理。有关捐赠图书的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捐赠方式:
欲捐赠图书的个人或集体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将图书送交图书馆:
1、邮寄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
邮编:130122
联系人:张双双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51016;
2、捐赠者亦可将图书直接送到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一楼109编目工作室;本地捐赠者如果捐赠的图书批量较大,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上门提取,联系电话:0431-84551016。
二、图书入藏原则:
捐赠者或捐赠集体所捐赠的图书如符合以下要求,经图书数据加工后将被纳入馆藏,供读者借阅:
1、图书须为正式出版物;
2、图书的内容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图书内容须符合我校教学、科研、学科范围,适合广大读者使用;
4、图书为本馆缺藏或读者使用量大、需要增加复本;
5、图书须完好无损;
6、对于图书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以及不成套的图书,图书馆将不予入藏。
三、对于未入藏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交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
2、由于图书馆财力、物力条件有限,故对所捐图书不予返还,敬请谅解;
3、存放至密集书库或一楼休闲区图书墙上供读者使用。
四、无论所赠图书是否入藏,图书馆将在官方网站“捐书光荣榜”栏目予以公示,并向捐赠者或捐赠集体颁发证书,以资谢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