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长春财经学院图书馆 > 通知公告

图书馆一楼105信息共享空间使用规则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丨点击:281

一、信息共享空间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6:00–22:30

二、室内电源插座供电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00,其余开放时间信息共享空间电源插座不供电。

电源插座使用范围仅限学习使用的移动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充电宝、电热宝等电气设备禁止在室内充电或插电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一切用电行为必须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

三、信息共享空间内计算机使用时间同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读者在信息共享空间内使用计算机遵守规则参照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执行。

四、读者离开信息共享空间时需要将自己的全部物品带走,严禁占座或占用电子存包柜,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占座或占用电子存包柜物品进行清理。

五、读者进入信息共享空间应注意言谈举止,衣着得体,自觉维护信息共享空间内秩序,禁止室内争吵、打闹。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六、保持信息共享空间内卫生清洁,禁止在室内吃零食、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违者按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温 馨 提 示
信息共享空间是大家学习的公共场所,请大家严格遵守空间使用规则。美好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说明:本页面内相关资源和链接需在校园网IP范围内访问和使用)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邮编:130122 电话:0431-84551016 E-mail:ccufelib@ccufe.edu.cn
技术支持:猿狮网络工作室